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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标语
33、气象工作关系国计民生,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。 34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、扩、改建工程,必须经过气象行政许可。 35、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 36、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,确保气象探测资料准确。 37、保护气象探测环境,应对气候变化。 38、保护气象探测环境,加强防灾减灾。 39、保护气象探测环境,充分利用气候资源。 40、风雨雷电天地间,气象探测环境优为先。 41、同享优质气象服务,共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。 42、气象探测环境受法律保护,违法必究! 43、气象预报人人需要,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人人有责。 44、建楼选地要详察,气象环境莫侵犯;建楼不易拆楼难,气象行政许可办在前。 45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举报、咨询热线:0745-2723415 (以上标语全年宣传) 46、施放气球有法可依,施放气球安全第一。 47、施放气球保安全,气象行政许可办在前。 48、施放气球要有专人值守,严防脱飞、爆炸、燃烧。 49、施放气球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 50、施放气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、资格。 51、施放气球投诉、事故举报、咨询热线:0745-2723415
2010-5-4 14:39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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